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9年2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24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5)。

  2018年11月19日,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订了《中金公司指数A系列117期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中金公司指数A系列117期收益凭证产品风险揭示书》《中金公司指数A系列117期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该理财产品,期限91天,并于2019年2月20日收回本金2,000万元及收益99,726.02元。

  根据上述决议,2019年2月21日,公司与兴业银行(16.610, 0.21, 1.28%)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风险揭示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该结构性存款,期限90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本次购买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

  2、产品币种:人民币

  3、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期限:自成立日至到期日,共90天(受限于提前终止日)。

  5、成立日:2019年2月21日,本结构性存款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

  6、起息日:认购起息日为成立日当日。

  7、到期日:2019年5月22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8、收益计算方式:产品收益=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固定收益=本金金额×[1.99%]×产品存续天数/365

  若观察期内任意一天观察日价格的表现小于50元/克,则不再观察,观察期结束后,浮动收益=本金金额×[1.78%]×产品存续天数/365;

  若观察期内所有观察日价格大于等于50元/克且小于700元/克,则观察期结束后,浮动收益=本金金额×[1.79%]×产品存续天数/365;

  若观察期内任意一天观察日价格大于等于700元/克,则不再观察,观察期结束后,浮动收益=本金金额×[1.82%]×产品存续天数/365。

  9、产品存续天数:如期间本存款产品未提前终止,产品存续天数为起息日至到期日(不含该日)的天数;如本存款产品提前终止,产品存续天数为起息日至提前终止日(不含该日)的天数。

  10、本存款产品本金与收益的支付日:本存款产品的本金与收益在产品到期日或兴业银行提前终止指定支付日由兴业银行一次性进行支付。

  1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兴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